SPVD认证简介
2014年2月26日的SPVD认证指令2014/29/EU发布,涉及在欧盟市场上提供简单压力容器,于 2016年4月2 日取代了旧指令2009/105/EC。该指令简称为 SPVD指令,涉及简单的压力系列制造的容器。
SPVD认证适用于系列制造的简单压力容器。“简单压力容器”是指设计用于容纳内部压力大于 0.5 巴的空气或氮气且不用于燃烧的任何焊接容器。容器的最大工作压力不得超过 30 巴,工作压力 (PS) 与容器容量 (V) 的乘积不得超过 10,000 巴/升。
以下不在SPVD认证指令的范围内:
专门为核用途而设计的容器,其故障可能导致放射性物质的排放,
专门用于安装或推进船舶和飞机的船只,
灭火器。
SPVD认证的类别划分
1 类,包括 PS.V 大于 3,000 但不大于 10,000 bar.litres 的容器
2 类,包括 PS.V 大于 200 但不大于 3,000 bar.litres 的容器
3 类,由 PS.V 大于 50 但不大于 200 bar.litres 的容器组成
SEP包括 PS.V 为 50 bar.litres 或更小的容器。
PS x V 超过 50 巴/升的容器必须满足附录 I 中规定的 SPVD 基本安全要求。这些容器必须经过欧盟公告机构评估。
SPVD认证模式
模块 B:欧盟型式检验
模块 C:基于内部生产控制的类型符合性
模块 C1:基于内部生产控制和受监督容器测试的类型符合性
模块 C2:基于内部生产控制的类型符合性加上随机间隔的监督容器检查
如您需要申请SPVD认证,请与我们联系021-52729382,欧盟公告机构SPVD认证解决方案。